QYFG2024009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
清府辦函〔2024〕63號
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單位、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3〕302號),進一步降低我市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推動減稅降費政策的落實
1.全面推動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及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稅收政策的落實。優化完善宣傳輔導機制,通過“線下+線上”方式加大對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強化部門協作機制,聯合相關部門制作優惠政策指引;利用稅收大數據精準定位政策適用企業,確保宣傳輔導到位、服務保障到位、政策落實到位,幫助企業應知盡知、應享盡享,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享受優惠政策,支持企業發展壯大。構建全鏈條工作模式,事前聚焦精準服務、事中強化實時監控、事后持續跟蹤管理。〔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按職責負責〕
二、降低企業醫療保險成本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全市所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從6.5%降低至6.0%。政策執行期間,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時停止執行。國家或省另有相關政策安排時,從其執行。〔市醫保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負責〕
三、降低用電成本
3.全力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切實保障重點產業鏈供應鏈制造業企業用電。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電企業的投資界面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進一步加強供水供電等公用事業服務價格監管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工作部署持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完善能源成本與電價聯動機制,綜合施策推動降低制造業企業用電成本。〔市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清遠供電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負責〕
4.強化用電要素保障。為低壓小微企業全面建設外部電力接入工程,無需用戶投資外部電力接入工程。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業用戶采用低壓接入。清理規范供電行業收費,取消不合理收費。加快推進產業園區轉供電改造,減少供電層級,降低制造業企業用電成本。嚴控新增轉供電,新建工業園區在源頭上實現供電直接抄表、服務到戶。〔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清遠供電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負責〕
四、降低企業綜合物流成本
5.推動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出臺《清遠市推進多式聯運發展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實施方案》,大力提升基礎設施能級,提升多式聯運通道能級,推動構建“三鐵一通一航、六縱四橫二聯”的綜合立體交通網絡體系。完善貨運樞紐功能布局,推動廣清空港新城貨運樞紐轉運設施建設;逐步完善貨物轉運、保稅監管、郵政快遞、冷鏈物流等綜合服務功能。加快多式聯運發展,創新多式聯運組織模式,充分發揮北江航道網絡優勢,發展生活物資水陸聯運。支持有條件的港口和鐵路物流基地開展冷鏈、國內郵件快件等專業化多式聯運。壯大多式聯運市場主體,鼓勵港口航運、鐵路貨運、航空寄遞、貨代企業及平臺型企業等加快向多式聯運經營人轉型。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支持有關行業協會和綜合性物流企業構建多式聯運信息共享機制。落實省級部門各項深化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措施。開展交通物流領域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助企專項行動。〔市發展改革局、交通運輸局、審計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負責〕
五、強化金融服務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6.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業務,推動制造業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持續下降。引導轄內銀行業機構加大制造業信用貸款資金支持,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貸款資金投入,提高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占比。〔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按職責負責〕
7.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推廣“中小融”等線上融資平臺;落實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貼息政策,鼓勵引導各商業銀行加大對全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積極發揮市級信用擔保資金、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增信分險作用,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配套服務。〔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市金融服務中心按職責負責)
8.落實《清遠市扶持企業上市辦法(修訂)》(清府〔2021〕33號)、《關于進一步鼓勵和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的若干政策》(清府〔2023〕34號》)等融資獎補政策,鼓勵企業通過上市等直接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按職責負責〕
9.充分發揮《清遠市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過橋)資金管理辦法》(清金融〔2022〕14號)作用,推動清遠市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過橋)資金業務發展,為貸款即將到期具有還貸資金需求的制造業企業提供短期周轉資金,有效幫助企業及時償還銀行貸款并完成續貸。〔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市金融服務中心按職責負責〕
10.落實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貸款貼息獎補政策,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融資。〔市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按職責負責〕
六、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
11.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以內部人員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約定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延遲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依法依規加大對責任人的問責處罰力度。繼續開展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整治行動,做好拖欠問題線索核查辦理,強化源頭管理,嚴防新增拖欠;充分發揮拖欠賬款投訴處理和信用監督機制,加大對惡意拖欠賬款案例的曝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局、教育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局、審計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負責〕
七、加大企業紓困幫扶力度
12.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升企業服務能級,對企業紓困幫扶過程中遇到的項目審批、稅費減免、建設手續辦理、股權資產過戶、經營許可、招聘用工等問題,在依法合規前提下,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負責〕
13.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0〕1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1〕13號)有關規定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市財政局,市殘聯,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負責〕
14.抓緊抓實抓細國家和省各項激發企業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金融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降成本重點工作等各項惠企紓困政策落地,促進企業生產經營,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負責〕
各地、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將措施宣傳貫徹落實到企業,讓企業了解并用好各項優惠措施。各單位落實情況于每年12月底前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匯總報告市政府。
本實施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實施意見中的具體政策措施有明確實施日期和有效期的,從其規定。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