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 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政策背景
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于2022年3月29日聯合印發《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2〕25 號)。為推進清遠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發揮信用對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風險的重要作用,我市出臺《清遠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 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政策依據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2〕25 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總體要求、健全信用機制打造良好信用環境、夯實信用基礎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強化信用監管和信用服務提升全社會誠信水平、加強組織實施五大內容20項重點工作任務。
一是總體要求。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清遠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扎實推進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與全市經濟建設各環節深度融合,充分發揮政府組織協調、示范引領、監督管理作用,推動清遠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是健全信用機制打造良好信用環境。提出強化科研誠信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推進質量和品牌信用建設、完善流通分配等環節信用制度、打造誠信消費投資環境、完善生態環保信用制度、優化進出口信用管理6項重點工作任務。
三是夯實信用基礎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提出創新信用融資服務和產品、加強資本市場信用建設、強化市場信用約束3項重點工作任務。
四是強化信用監管和信用服務提升全社會誠信水平。提出健全信用基礎設施、完善各類主體信用建設、創新信用監管、拓展信用惠民便企應用場景、推動信用服務機構發展、加強誠信文化建設6項重點工作任務。
五是加強組織實施。從加強黨的領導、強化制度保障、堅持穩慎適度、推進試點示范、加強安全保護5個方面支撐各項重點工作任務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