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批準并公布清遠市
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和《廣東省文化廳關于申報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粵文非遺〔2015〕7號)的相關規定,經清遠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評定,民間文學《排瑤創世紀敘事長詩—水淹天》、《慧光塔無頂傳說》;傳統技藝《排瑤牛皮酥制作技藝》;民俗《龍獅田客家舞雞公獅》、《牛王誕》、《壯族婚禮》等6個項目在歷史、藝術、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及文學等方面具有公認的重要價值,符合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申報要求,現列入清遠市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向社會公示后,沒有收到異議,現予公布。
附件:清遠市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8日
附件
清遠市第五批市級非物質
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序號 |
項目代碼 |
項目類別 |
項目名稱 |
保護單位 |
1 |
Ⅰ |
民間文學 |
瑤族創世紀敘事長詩—水淹天 |
連南瑤族自治縣文化館 |
2 |
Ⅰ |
民間文學 |
慧光塔無頂傳說 |
連州市文化館 |
3 |
Ⅹ |
民俗 |
龍獅田客家舞雞公獅 |
清城區文化館 |
4 |
Ⅹ |
民俗 |
壯族婚禮 |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文化館 |
5 |
Ⅹ |
民俗 |
牛王誕 |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文化館 |
6 |
Ⅷ |
傳統技藝 |
排瑤牛皮酥制作技藝 |
連南瑤族自治縣文化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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