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清城區洲心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
(清遠市江南水廠工程項目)的批復
清城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上報清城區洲心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清遠市江南水廠工程項目)的請示》(城區府報〔2015〕72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清城區洲心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清遠市江南水廠工程項目),并請你區嚴格按該方案局部修改洲心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二、本次規劃修改調入城鄉建設用地規模10.1114公頃。調入地塊位于洲心街道,土地利用現狀地類全為農用地(全為耕地)。
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城鄉建設用地規模10.1114公頃。調出地塊位于洲心街道,土地利用現狀地類全為農用地(含耕地9.9140)。
三、請你區嚴格按照市發展改革局、市城鄉規劃局、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林業局等部門的要求,確保城鄉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按規定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切實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及節約集約用地等工作。
四、請你區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區、鎮級規劃數據庫。
此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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