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城鄉規劃編制及咨詢采購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清遠市城鄉規劃編制及咨詢采購管理辦法》已經六屆第9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城鄉規劃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6月28日
清遠市城鄉規劃編制及咨詢采購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提高城鄉規劃編制(以下簡稱規劃編制)及城鄉規劃咨詢(以下簡稱規劃咨詢)采購工作的效率,有利于選擇合資質、高水平、高素質、服務好的規劃編制單位和規劃咨詢服務單位,確保采購工作安全、合法、實效和廉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粵辦函〔2015〕532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統一廣東省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和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粵財采購〔2015〕24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及規劃編制及咨詢的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僅適用于規劃項目編制及咨詢的采購行為。
????第三條??根據市政府的城鄉規劃編制年度計劃,按照市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審核確認的項目編制費用,結合規劃編制的特點,本辦法將規劃編制項目分為三類:
????(一)50萬元以下規劃編制項目:指經市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審核確認項目編制費用小于50萬元人民幣的規劃編制項目;
????(二)50萬元—200萬元規劃編制項目:指經市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審核確認項目編制費用大于50萬元人民幣(含50萬元人民幣)、小于200萬元人民幣的規劃編制項目;
????(三)200萬元以上規劃編制項目:指經市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審核確認項目編制費用大于200萬元人民幣(含200萬元人民幣)的規劃編制項目。
????第四條??協議規劃編制、咨詢單位的產生:
????(一)協議規劃編制、咨詢單位按政府采購方式中公開招標的辦法確定資格中標單位,并簽訂相關合同;
????(二)協議規劃編制、咨詢單位的中標單位為12家或以上且不多于20家(含20家);
????(三)協議規劃編制、咨詢單位的服務有效期為兩年,每兩年采購人須按公開招標的方式重新選取協議規劃編制、咨詢單位。
????第五條??50萬元以下規劃編制項目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綜合考慮資質、服務、水平、質量、項目及行業特點等因素,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在協議規劃編制、咨詢單位中確定編制單位。
????第六條??50萬元—200萬元規劃編制項目可采用競爭性談判或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談判小組從對采購文件作出實質響應的、符合相應資格條件且在有效期內的協議規劃編制、咨詢單位中確定3家或以上單位作為參加談判的規劃編制單位,通過競爭性談判,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符合采購的需求、資質等級、技術水平、服務質量相等或相近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規劃編制單位。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根據行業特點,向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推薦熟悉規劃行業的專家,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根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對符合規定的專家錄入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
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采購人可在對采購文件作出實質響應的、符合相應資格條件且在有效期內的協議規劃編制、咨詢單位中選取3家或以上單位作為候選規劃編制單位,通過方案競標,由市城市規劃委員會會議審議確定優勝方案,該方案的編制單位即為成交規劃編制單位。
第七條??200萬元以上的規劃編制項目應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采購人可在對采購文件作出實質響應的、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規劃編制、咨詢單位中選取3家或以上單位作為候選規劃編制單位,通過方案競標,由市城市規劃委員會會議審議確定優勝方案,該方案的編制單位即為成交規劃編制單位。
第八條??采用邀請招標或公開招標選取參與方案競標的候選規劃編制單位原則上不超過5家。參與競標但未中標的候選規劃編制單位,在由市城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確認投標方案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后,可獲得一定的方案補償費用,每家未中標編制單位的方案補償費用一般為該項目規劃編制費用的10%—15%,總的方案補償費用不超過規劃編制費用的30%,且方案補償費用不納入規劃編制費用中計算。
第九條??當規劃編制項目涉及城市重點地段、重要景觀節點、重要交通節點等,以及規劃編制項目涉及特殊行業,對規劃編制有特殊要求時,經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發出邀請,可邀請協議規劃編制單位以外的規劃編制單位參與方案競標和競爭性談判。
第十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規劃編制任務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一)規劃編制項目具有特殊性只能從唯一規劃編制單位處采購的;
(二)規劃編制項目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屬于國家機密范疇且僅能由原規劃編制單位繼續深化編制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規劃的一致性或者與原規劃有從屬性和配套性質,需要繼續由原規劃編制單位修改或完善的規劃編制項目,且修改或完善項目所需的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的。
第十一條??規劃咨詢項目服務單位的采購主要指涉及規劃編制的前期研究及后期電子文件整理等技術服務提供單位的采購。規劃咨詢項目獨立安排規劃咨詢費用。
(一)經市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審核確認小于50萬元人民幣咨詢費用的規劃咨詢項目,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直接委托具有相應服務能力的協議規劃咨詢單位承擔;
(二)經市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審核確認50萬元—200萬元規劃咨詢項目可采用競爭性談判或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
(三)經市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審核確認大于200萬元人民幣(含200萬元人民幣)咨詢費用的規劃咨詢項目,應采用公開招標的辦法進行采購。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時廢止2013年3月18日印發的《清遠市城鄉規劃編制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清府辦〔2013〕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