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根據《清遠市醫療保障局 清遠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關于做好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清醫保待[2022]67號)精神,持有本市轄區內居住證(含港澳臺戶籍)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2023年清遠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50元;如為非本市戶籍且不持有本市轄區內居住證的居民,其2023年清遠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969元。非本市戶籍參保人需在每年繳費前持清遠市有效居住證到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
新生兒可于出生6個月內到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參保,其出生到參保前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予支付。參保登記所需材料:1.如已入戶:參保人戶口本、代辦人身份證、代辦人銀行卡、父母任意一方的清遠市居住證;2.如未入戶:出生證或新生兒證明、母親身份證、母親戶口本、代辦人身份證、代辦人銀行卡、父母任意一方的清遠市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