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公開招聘教師考試的年齡界定,參照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年齡設置為三十五周歲以下。
二、我市在近幾年的教師招考中,有開設非師范類專業的崗位。
三、我市不屬于開設特崗教師崗位的地區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