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聯合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召開《清遠市在建違法建設查處辦法》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2020年3月30日,市城管局聯合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在樹賢樓12樓視頻會議室召開《清遠市在建違法建設查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
市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胡祖治,市司法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廖普樂,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鄭敏輝,清新區城管局法規股負責人羅長樂出席新聞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清城區、清新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干部職工代表參加發布會。清遠廣播電視臺、清遠發布、清遠日報、南方日報·清遠觀察等新聞媒體應邀參加發布會。發布會由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陳泳主持。
發布會上,胡祖治同志通報了《辦法》頒布施行相關情況。該《辦法》由市城管局負責起草,經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報市政府審議通過后,提請市委審議。2020年2月27日以清遠市政府第3號令向社會公布,《辦法》將于202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明確了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查處在建違法建設中的職責;加強了查處在建違法建設的工作機制;強化了查處在建違法建設的手段措施;規定了相關部門對當事人改正違法建設行為的督促責任;設立了快速查處機制;確立了履行查處在建違法建設職責不力的責任追究方法。
胡祖治同志強調,《辦法》的出臺,是全市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的一件大事。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形成工作合力,認真學習好、貫徹實施好并向社會廣泛宣傳好《辦法》,將《辦法》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發布會上,胡祖治、廖普樂、鄭敏輝、羅長樂同志還對媒體和社會關注的在建違法建設熱點問題一一進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