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進一步加強對法律援助服務的監管力度,確保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根據《清遠市法律援助案件補貼與服務質量掛鉤差別補貼辦法(試行)》的要求,清遠市法律援助處于3月15日-16日開展2023年第一期清遠市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工作。
案件評估以《廣東省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同行評估細則(試行)》(粵法援〔2022〕22號)為標準,對照細則中的八大指標進行評估,逐一得出評估結果,并綜合判斷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不同質量等次。本次活動共組織8名律師作為評分人員參與案件評估,2名律師為一組評分的平均分為最終得分,市法律援助處工作人員對優秀及不合格案件或爭議較大案件組織復評,并以復評結果為最終評估結果。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機關改善民生、服務民生的一項“民心工程”,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是法律援助事業的生命線,關系著法律援助事業的長足健康發展。近年來,清遠市法律援助處不斷健全法律援助監管機制,先后出臺《清遠市法律援助事項補貼辦法》和《清遠市法律援助案件補貼與服務質量掛鉤差別補貼辦法(試行)》,大幅度上調補貼標準,不斷提高承辦律師的積極性,推行服務質量標準化,實行補貼與服務質量掛鉤機制,持續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和服務水平,讓受援群眾真正享受到優質、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