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初中體育中考體育尖子和病殘學生免考、擇考、?緩考申請
????? 設定依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體函〔2013〕44號)
??????? 申請條件:全市符合申請條件的初中畢業生
??????? 辦理材料:1.按要求填好《清遠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
免考、選考、緩考學生申請表》;2.參加省、市以上教育部門和體育部門聯合主辦的體育比賽獲省前6名、市前3名(含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的獲獎證書原件。3.市殘疾人聯合會確認已喪失運動能力的傷殘學生的殘疾證;4.因身體原因不適宜參加體育活動,由市級(或三甲)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材料;5.身體發育異常、嚴重營養不良及肥胖癥、畸形等符合《廣東省中考體育擇考標準》的,由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材料。
????? 辦理地點:清遠市新城五號區連江路20號清遠市教育局10樓體衛藝科。
????? 辦理時間:中考報名后至屬地中考體育開始前1周。
??? ??聯系電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聯系人:李衛東,聯系電話:0763-3361883。
辦理流程:凡申請免考、選考、緩考的學生填好申請表,連同申請材料交任課體育老師和班主任初審,簽名確認后交所在學校審核,學校審核蓋章后進行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送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復審,當地教育局復審后蓋章匯總寄(送)至市教育局體衛藝科進行終審。市教育局終審后,將終審結果發回各地(校)公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