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9〕12號)要求,我市今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將于近期開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戶籍在清遠市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二)持有清遠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地戶籍人員;
(三)清遠市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四)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以上人員滿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其他人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面試科目一致。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國(境)外同等學歷。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2019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受理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第二階段僅受理2019年5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具體流程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情況。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⑤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國(境)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國(境)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 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須知”(點擊)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可重新上傳。
(二)報名
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1.選擇認定機構
按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種類選擇正確的認定機構: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選清遠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選擇本人戶籍(居住證)所在縣(市、區)教育局。
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選本人戶籍(居住證)所在縣(市、區)教育局;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選擇本人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局。
2.網上報名
第一階段(受理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
申請人于5月8日至22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點擊)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第二階段(僅受理2019年5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
2019年5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于6月13日至21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 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點擊)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三)現場審核
1.現場確認時間。
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申請人可查看各縣(市、區)教育局的認定通知。
2.現場確認點。
網上報名時,社會人員選本人戶籍(居住證)所在縣(市、區)為現場確認點。
應屆畢業生按以下情況選擇現場確認點:
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按本人學校所在的縣(市、區)選擇現場確認點。
現場確認點選擇錯誤將無法完成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按照上述規定,根據本人實際情況認真選擇現場確認點。
清遠市各認定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1。現場審核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內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學歷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 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國教育背景服務”欄目進行學歷認證。
(2)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具體的體檢醫院和時間安排以各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認定公告為準,或咨詢所選擇的認定機構;
5.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2、3),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場確認點,待函件辦理完畢后,由申請人到認定機構領取。
6.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應屆畢業生須畢業后憑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到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部分認定機構提供郵寄服務,申請人(應屆畢業生除外)可以在報名時選擇,郵費到付。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和地點,以認定機構通知為準,請及時關注各認定機構發布的領取通知或電話咨詢。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更多中小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廣東省教育廳官方網站和廣東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廣東教育),清遠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及官方微信(清遠市教育局)。如有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3361740。
附件:1.清遠市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方式
2. 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香港)
3. 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澳門)
清遠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
清遠市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方式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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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名稱
|
區號
|
電話
|
通信地址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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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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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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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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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20號清遠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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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遠市清城區教育局
|
0763
|
3322095
|
清遠市清城區東城街道行政文化中心大樓242室
|
3
|
清遠市佛岡縣教育局
|
0763
|
4281171
|
清遠市佛岡縣石角鎮106國道東73號佛岡縣教育局人事股
|
4
|
清遠市陽山縣教育局
|
0763
|
7800412
|
清遠市陽山縣陽城鎮韓愈路28號陽山縣教育局人事股
|
5
|
清遠市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教育局
|
0763
|
8732391
|
清遠市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吉田鎮沿江中路教育局二樓202人事監察股
|
6
|
清遠市連南瑤族自治縣教育局
|
0763
|
8665851
|
清遠市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江鎮行政服務中心十樓教育局人事監察股
|
7
|
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
|
0763
|
5820802
|
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筆架路3號清新區教育局人事股
|
8
|
清遠市英德市教育局
|
0763
|
2222727
|
清遠市英德市金子山大道行政中心八樓
英德市教育局人事股
|
9
|
清遠市連州市教育局
|
0763
|
6638300
|
清遠市連州市湟川中路45號
|
附件2
函 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警務處:
茲有你特區居民____________,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來往內地通行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香港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于我省(區、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要求,現需該居民提供無犯罪紀錄證明,請你單位協助予以開具。
函復為盼。
聯系人姓名及職銜:
辦公室電話: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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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省(區、市)教育廳(教委)
(_______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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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函 件
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
茲有你特區居民____________,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來往內地通行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澳門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于我省(區、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要求,現需該居民提供無犯罪紀錄證明,請你單位協助予以開具。
函復為盼。
聯系人姓名及職銜:
辦公室電話: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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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省(區、市)教育廳(教委)
(_______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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