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15—2016學年
全日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歷的通知
清市教〔2015〕63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
現將《清遠市2015--2016學年全日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歷》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及時將本校歷轉發至本地各義務教育學校并遵照執行,對學校落實校歷情況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學校嚴格按照本校歷安排教育教學活動。
二、各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課程計劃、校歷和作息時間的有關要求(詳見省教育廳粵教基〔2008〕56號文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六項規定的通知》),不得提前結束新課,不得提前組織期末考試,不得提早或推遲開學、放假時間,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
各地(校)在執行的過程中,有何問題、經驗,請及時報清遠市教育局教育科。
附件:清遠市2015--2016學年全日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歷
清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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