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市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2、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3、負責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4、負責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獎懲、任免、考核;5、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6、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等有關工作;7、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8、擬訂本市相關工作的規范性文件,依法對市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9、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清遠市國資委2015年內設辦公室、財務考核科、人事科、規劃發展科、法規產權科等5個職能科室。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5年度上年結轉和結余1,868,929.03元(含政府性基金預算預算撥款,下同),本年收入656,145,231.28元,本年支出657,604,970.96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元,結余分配0元,年末結轉和結余409,189.35元。
三、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上年結轉和結余1,641,483,83元,本年收入656,122,274.96元,本年支出657,354,569.44元,年末結轉和結余409,189.35元。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600,000,000元,本年支出600,000,000 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五、“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為209,405.93元,比2014年減少81394.07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和上年數持平。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和上年數持平。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230,000元,本年實際支出174,693.93元,比上年下降24%。
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60,000元,本年實際支出34,712元,比上年支出數下降42.9%,本年國內公務接待(含職工加班誤餐費)共69批次588人次。
2015年三公經費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厲行節約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六、機關運行經費說明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02,644元,比2014年增加75,682.65元,增長9.15%。主要原因是2015年更新一批辦公設備。
七、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5年,我局沒有安排納入部門預算申報范圍的大型政府采購項目。分散采購均嚴格根據人員與辦公設備的配比規定執行。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委固定資產總額1,734,203元。車輛賬面保有量為4輛,均為一般公務用車,公車改革后保留1輛,余下3輛由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統一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