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清城區樹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許永強等11人與你單位支付勞動報酬、解除勞動合同爭議一案已審理終結,因無法聯系你單位,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現向你方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清勞人仲案字〔2021〕85號),裁決如下:
一、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許永強等11位申請人支付2021年6月至10月工資差額合計170943.37元;
二、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許永強等10位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合計68845.94元;
三、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許永強等10位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四、駁回其他仲裁申請請求。
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當事人不服本仲裁裁決,可自收到本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新城北江二路勞動大廈409室
聯系電話:0763-3866804
清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