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法規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第三十六條、《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和第二十九條等。
二、舉報受理范圍
單位或者個人非法侵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包含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基金,不包含醫療基金,下同),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和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違反規定向不符合條件的機構和人員多發社會保險待遇或者多支出社會保險基金等基金管理、支出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
提示:1.根據2018年機構改革的職能劃分,有關醫療保險基金(含生育保險)的舉報由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負責,請直接向醫療保障部門反映;2.本指引不包括投訴舉報用人單位不依法參保繳費、咨詢社會保險法規政策、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等。
三、舉報方式
可以通過電話、郵寄、互聯網等方式舉報,可以實名舉報也可以匿名舉報。通過郵寄的,請注明“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字樣。舉報人應當如實舉報,禁止捏造事實、誣告誹謗。
舉報電話:0763-12333
網上舉報:http://zyrhbw.com/hdjlpt/ldxx?via=pc
微信掃描登錄進入頁面后,點擊“我要投訴”,在“留言內容”勾選“投訴監督”,在“問題歸屬”勾選“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填寫有關信息后提交。
郵寄舉報: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訪科(地址: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新城5號區33棟108號)
郵政編碼:511515
四、需提交的材料
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舉報時提供明確的證明存在違法違規的事實材料或者線索,并留下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