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認定。
職工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含發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所在地市、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向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所在地市、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按照《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具體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等;
(二)工傷醫療、康復。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及時救治工傷職工。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疑似職業病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診斷,并及時送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職工經治療傷情穩定,需要工傷康復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地級以上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工傷康復申請。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可以在簽務協議的康復機構進行康復。
工傷職工因醫療條件所限需要轉院治療的,應當由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提出,經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因康復條件所限需要轉院康復的,應當由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康復機構提出,經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
(三)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四)工傷保險待遇。
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經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經認定為工傷后,按照《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待遇包括: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異地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聯系方式及地址:
1.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
電話:0763-3867091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勞動大廈首層工傷保險科(清遠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2.清遠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電話:0763-3363858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勞動大廈首層工傷保險科(清遠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3. 清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股
電話:0763-3939078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西湖花園六號樓二層南邊辦公樓
4. 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工作管理股
電話:0763-5832466
地址: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筆架路3號綜合服務中心C區15-16號窗口
5. 英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權益股
電話:0763-2282521
地址:英德市光明路106號405室
6. 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股
電話:0763-6667367
地址:連州市連州大道西119號四樓
7. 佛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障股
電話:0763-4283596
地址:清遠市佛岡縣文康路勞動大廈306室
8. 連南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和勞動關系股
電話:0763-8668923
地址:清遠市連南瑤族自治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803室
9.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股
電話:0763-8710116
地址:清遠市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吉田鎮沿江東路勞動大廈六樓
10. 陽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執法股
電話:0763-7882858
地址:清遠市陽山縣陽城縣北門路348號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