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遠景貿易有限公司(被申請人):
本委已于2025年2月8日受理潘曉惠、楊倍玲、曾麗燕、向舒楹四名申請人與你單位因勞動報酬問題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清勞人仲案字〔2025〕58號-61號),潘曉惠等四名申請人的仲裁請求具體如下:
一、申請人潘曉惠的仲裁請求:要求你單位支付2024年10月份工資及提成3574元、2024年11月期間工資3820.53元;
二、申請人楊倍玲的仲裁請求:要求你單位支付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間工資3600元;
三、申請人曾麗燕的仲裁請求:要求你單位支付未足額及時發放工資總額8223.51元;
四、申請人向舒楹的仲裁請求:要求你單位支付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間工資3600元。
因多途徑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及開庭通知。本委定于2025年3月31日下午15點開庭審理上述四宗案件(庭審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新城北江二路勞動大廈411-412室,聯系電話:0763-3866804),你單位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清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