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粵府辦〔2023〕13號)的規定,擬對清遠市146名高校畢業生給予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補貼,按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實施辦法》有關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現對申請補貼的高校畢業生名單予以公示(名單附后),公示時間3個工作日(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7日)。公示期間若有異議的,請通過電話或郵件向我局就業促進和仲裁科舉報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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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第4期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補貼公示名單.xlsx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