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悠之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請人):
本委已于2024年2月1日受理申請人陳彩云與你單位因勞動報酬問題勞動爭議一案(清勞人仲案字〔2024〕44號),申請人陳彩云要求你單位支付2023年11月勞動報酬4881元。因多途徑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及開庭通知。本委定于2024年3月7日上午9點開庭審理此案(庭審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新城北江二路勞動大廈411-412室,聯系電話:0763-3866804),你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清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2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