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關單位:
市政府決定:
張楊彬、胡春龍、余愛國、林光美、邵軍同志任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清遠燕湖新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鄧艷良同志掛任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清遠燕湖新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副處級);
陳智同志任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清遠燕湖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羅欽輝同志任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清遠燕湖新區管理委員會)財政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駱韶伶同志任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清遠燕湖新區管理委員會)科技信息局(知識產權局)局長;
陳建文同志任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清遠燕湖新區管理委員會)企業服務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林北海同志任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清遠燕湖新區管理委員會)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清城區綜合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主任(副處級);
黃仲文同志任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清遠燕湖新區管理委員會)燕湖新城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
陳達寧同志任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清遠燕湖新區管理委員會)副調研員。
原廣東清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清遠燕湖新區管理委員會)的市管職務自然免除。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