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行失業登記需提供什么資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與復印件;(2)二寸紅底彩色相片兩張;(3)未滿四十五周歲的女性需帶計劃生育服務證;(4)已確認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原件與復印件。
2、申領失業待遇有什么條件?(市直)
(1)失業前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4)曾在外地參加失業保險需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注:自愿失業、失業保險欠費、沒有申報停保的不能辦理。
3、辦理失業待遇申領需提供什么資料?
(1)《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2)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原件與復印件;(3)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4)清遠地區內的廣發行存折原件與復印件。備齊資料后提交至市社保局辦理。
4、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女性失業人員加發失業保險金有何規定?
領取期間生育的女性失業人員加發失業保險金,一次性加發生育當月本人失業保險金的三倍。
5、《失業保險條例》對提前就業有什么鼓勵?
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重新就業,就業后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滿三個月的,可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一半的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