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提升勞動者技能水平、服務產業轉型升級,更好地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提升勞動者技能水平服務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粵府〔2013〕2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十二五”期間,企業所有技能崗位職工至少接受一次技能提升培訓。到2017年,引進、培育一批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在清遠落戶辦學,新增院校在校生規模達10萬人;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在讀全日制學生均能享受減免費職業技術教育;全市技能勞動者中中級以上技能人才的比例達到70%,其中高級技能人才比例達到25%,轉移勞動力在二、三產業穩定就業率達到85%以上;所有高技院校全面實行校企合作雙制辦學;建立2個技能大師工作站(所);培育行業協會、學會建立15所職業技能鑒定站(所);開發10個技能鑒定職業(工種);創建6個省級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培養高級技師200名,技師600名;組織城鄉勞動者參加免費創業培訓2萬人。
二、組織措施
(一)推動技能提升培訓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制訂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的技能培訓實施細則,將城鄉勞動者納入技能培訓財政補貼范圍,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重點開展初級技能和技能再提升培訓;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等新成長勞動力,重點依托技工、職業院校加強職業教育培訓;對企業在崗職工,鼓勵其參加院校、培訓機構或企業組織的技能提升培訓,重點加強中級(或相當于中級)以上的技能培訓;對高校、技工、職業院校畢業生,重點加強就業創業教育和就業指導服務,鼓勵和引導其參加適應企業崗位需求的中高級職業技能培訓,并考取職業資格證書。把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作為核發特殊工種上崗證的依據,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不能核發相應特殊工種上崗證,規范特殊工種上崗證的核發和復審工作,有關職能部門每年要對發證的特殊行業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取得相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發放上崗證的,予以糾正。
大力推進創業(SYB)培訓,對有創業培訓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提供免費創業培訓,試點“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產業對接”等創新培訓模式。
(二) 提供適應轉型升級需要的各類技能培訓。完善培訓需求監測系統,依托各大產業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對進入園區100人以上的企業進行技能勞動者培訓需求監測,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技能勞動者的統計、分析、預測和評估工作,結合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和傳統優勢產業等重點產業的發展需求,充分發揮財政補貼等政策的導向作用,鼓勵企業、院校和各類培訓機構提供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項目,引導勞動者選擇符合產業發展需求的培訓項目。通過建立健全技能培訓與產業發展對接機制,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培養適應現代服務業、家庭和社會服務需求的技能勞動者,打造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技能、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隊伍,擴大先進制造業發展急需技能實用人才的規模,大力培養符合優勢傳統產業發展方向的技能人才。
(三) 落實勞動者技能提升激勵機制。取得高級工、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在職稱評定、工資定級、招考錄用相關崗位等方面分別與大專、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實施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辦法,在機關事業單位的聘員和職工中推動落實技師、高級技師分別享受與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同等工資福利待遇制度。引導企業建立職工技能等級與晉升、薪酬待遇、企業年金分配掛鉤的激勵制度。鼓勵企業引進和培育高技能人才,在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同意扶持的100家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實施高技能人才補貼試點。即從2013年1月1日起經上述企業培養、引進并已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且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交社會保險滿1年的新增高技能人才,由企業參保地市、縣(市、區)財政給予一次性高技能人才補貼。補貼標準:高級技師每人3000元;技師每人1200元;高級工每人500元。所需資金在人才發展專項基金中列支。具體辦法由市人社和財政部門制定。
(四) 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實施“技能更新行動”,保證企業職工每年享有80小時以上的職業技能培訓時間,企業員工持資格證上崗率達60%以上。鼓勵大型企業及其他有條件的企業依托本單位資源為職工開展技能培訓。對不具備條件開展自主培訓的企業,應委托院校、有關組織、機構或企業為職工提供培訓。規模以上企業要大力培養首席技師和培訓師,并且要與技工院校簽訂校企合作協議,開展雙元制、學徒制培訓。推動企業與行業協會、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等社會培訓資源合作,引進知名品牌的職業培訓學院,構建緊密聯系的職業培訓聯盟。制訂技能勞動者培養計劃,協助承擔技能培訓組織工作。完善職業技能培訓考評機制,將企業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情況納入勞動監察范圍。
(五) 加快提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能力。圍繞我市產業發展和轉型升級需求,優化全市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布局結構,依托廣東省職業技術教育示范基地(清遠)引進一批辦學實力強的職業(技工)院校。各地要積極利用民間資本興辦技工學校。建立專業動態調整機制,保持并發展現有優勢專業和傳統產業專業,結合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和區域經濟布局,重點建設面向現代服務業、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新專業和一批特色品牌專業。每個國家級重點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要建設3-5個省級示范專業。加強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師資隊伍建設,提升教職工待遇水平,鼓勵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聘請不低于專職教師人數10%的企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省級以上技能競賽優勝者擔任兼職教師,采取到校進行實訓指導和在崗實習指導的方式提高學生技能。市財政每年要安排資金用于開展技能大賽或技能選拔賽,發掘技能型人才。引導技工院校、職業院校由注重學制教育向學制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并重轉變,2017年底前實現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全日制職業技術教育規模與技能培訓規模大致相當。大力推進校企雙制辦學,重點扶持招生即招工的全日制雙制班和招工即招生的在職雙制班,面向初高中畢業生開展中高級(等)技工、職業教育,面向企業在崗職工開展彈性學制職業技術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推進校園對接產業園區工作,鼓勵清遠職業技術學院、清遠市技師學院、清遠市職業技術學校、清遠工貿職業技術學校、廣東省南華技工學校(英德)、連州技工學校等技工院校、職業學校與云龍工業園區、佛山清遠產業轉移園、英德華僑工業園區、連州民族工業園共建實訓基地,實現“工學結合,無縫對接”。
(六) 創新職業開發和技能評價體系。加快構建“政府統籌、標準統一、多元評價、規范通用”的職業技能鑒定體系。各職業技能鑒定指導機構職能要向統一職業標準、規范考務管理、提供職業能力開發評價公共服務轉變,技能鑒定具體事務逐步向社會轉移,鼓勵行業和社會組織建立技能鑒定專業機構,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或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產業園區)設立職業技能鑒定站(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籌指導行業建立技能委員會,承接人力資源開發評價公共事務,政府以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給予扶持。建立企業技能人才評價體系與政府技能等級評價制度對接機制,構建適應產業發展、企業需求的技能評價工作體系。鼓勵行業、企業按照國家統一標準,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組織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對經鑒定符合條件的職工,頒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鼓勵有條件的行業、企業承擔職業(工種)標準和題庫開發,每成功開發一個職業技能鑒定職業(工種)的在省級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給予適當補貼。掌握高超技能、業績突出的企業生產一線職工,經企業推薦,鑒定專家評審,可破格或越級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建立“技能儲蓄”制度,利用人力資源職業開發評價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對職工在不同時期、不同企業、不同培訓階段取得的技能鑒定成績予以記存,累計達到職業資格要求的,發放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評價證書。充實我市考評員隊伍,擴大職業技能鑒定覆蓋面,確保我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每年舉辦培訓規模在100人以上的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員培訓班,市財政每年在就業專項補助資金中安排培訓經費。
(七) 優化職業發展服務平臺。進一步優化職業發展服務平臺,及時更新人力資源信息庫信息;及時、準確、完整錄入全省統一的職業培訓信息;開發全市統一創業培訓實名制管理系統。建立產業園區和重點行業、企業技能勞動者需求信息庫,定期發布區域產業信息和技能培訓職業(工種)目錄,積極組織園區和企業舉辦技能勞動者招聘會,吸引各類人才就業;建立健全覆蓋市、縣(區)、街(鎮)和重點產業園區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快建設以社會保障卡為核心,集網站、3G自助終端等多種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于一體的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臺,重點加強建設村居和產業園區工作平臺。
(八) 開辟技能人才入戶、就醫,子女就讀綠色通道。對于符合積分制入戶政策且具有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按照高技能人才入戶城鎮的辦法,開通“綠色通道”,優先辦理審批入戶,提高工作效能,在就業地城鎮申請入戶,使技能人才更好地享受各項公共服務。對于引進的具有特殊專長、可以推動重大技術改造和帶來較高經濟效益的高級技能人才,其配偶可隨調,父母、子女可隨遷。其隨遷子女按就近從優原則,由市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就讀,享受本行政區域學生就讀的同等待遇。
(九) 建立高技能人才服務平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進程,積極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和能工巧匠在技術創新、技術交流、技能攻關等方面的帶動和輻射作用。依托企業、行業研發中心、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建立“技能大師工作站(所)”,將技術技能攻關創新和高技能人才培養基本功能有效融合,為高端技能人才充分發揮作用提供有效的服務平臺。對認定技能大師工作站(所)的,由市財政在就業專項補助資金中安排適當補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提升勞動者技能水平的重要意義,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把提升勞動者技能水平作為促進產業升級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統一部署,扎實推進。
(二)加大資金投入。市縣財政要逐步加大對勞動者技能提升培訓、高技能人才培養、技工(職業)教育和品牌專業建設、校企合作、職業培訓聯盟、職業技能競賽、職業開發評價、品牌培訓項目、技能勞動者創業以及相應基礎設施建設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技能人才資金補貼和獎勵機制。同時,實施城市教育費附加優先用于中等職業教育和技工教育政策,城市教育費附加用于技工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三)企業要加大對技能培訓的投入。按照財政部等部門《關于印發〈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要求,企業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足額提取并合理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制訂年度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使用計劃,重點用于企業生產崗位所需的技能培訓、企業職工一專多能培訓、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制度的持證上崗培訓、技能人才管理工作崗位培訓等。對未按要求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或自身沒有能力開展職工培訓以及未開展技能人才培訓的企業,市、縣(市、區)各級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要依法對其職業教育培訓經費實行統籌,由企業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2.5%上繳當地財政,作為本地區提升勞動者技能培訓的專項資金,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培訓。各級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要對不按規定實施職工職業教育和培訓的企業開展執法檢查,確保培訓工作落實到位。
(四)加強輿論引導,創造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加大技能培訓政策的宣傳力度,深入高新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開展政策宣講和解釋,運用媒體、網絡等宣傳渠道擴大政策覆蓋面。大力開展企業家課堂交流等活動,引導企業家樹立技能為本的發展理念。加強輿論引導,及時總結推廣提升勞動者技能水平、服務產業轉型升級工作中的新鮮經驗,樹立高技能人才先進典型,在全社會形成尊重技能人才、鼓勵創新創造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