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才辦〔2016〕7號
根據《清遠市科技創新創業人才資助計劃》(清人才發[2015]5號)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制定了《清遠市技能先鋒獎評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選辦法》),業經我辦研究同意,由市人社局推進實施。請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含駐清)單位、各縣(市、區)人社局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認真做好本轄區(本系統)當年度的清遠市技能先鋒人選選拔報送工作,名額不限。相關表格見附件,或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qyhrss.gov.cn)下載。
附:清遠市技能先鋒獎評選辦法(試行)
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5月5日
附:清遠市技能先鋒獎評選辦法(試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