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課人:劉國慶(局黨組成員、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
隨著二孩政策的全面開放,為方便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參保人申辦生育保險待遇,現就經辦流程、注意事項及相關待遇標準告知如下:
一、經辦流程及相關材料
(一)辦理登記
至參保地社保局申辦《清遠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登記及待遇申報表》,由單位明確生育津貼劃撥方式后蓋章。需提供如下資料:
1.生育相關疾病診斷證明或者出院小結原件;
2.計劃生育服務證或計劃生育書面證明材料(需蓋計生辦公章);
3.職工本人社會保障卡;
4.需累計統籌區外生育保險參保繳費時間的,提供統籌區外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繳費憑證原件(在清遠市范圍內累計參保滿12個月的不需要提供)。
(二)申報待遇
終止妊娠后,由用人單位或本人帶齊以下資料至參保地社保局申報生育保險待遇:
1.《清遠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登記及待遇申報表》(要有用人單位蓋章);
2.住院發票、費用清單(未報銷過的產前檢查發票和清單, 發票有效期一年)、診斷證明或者出院小結原件,住院及產檢發票清單需蓋醫院公章;
3.計劃生育服務證(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書面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職工本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5.分娩住院的,提供嬰兒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6.津貼發放給單位的,則需提供單位賬號信息(蓋單位公章);
7.需累計統籌區外生育保險參保繳費時間的,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繳費憑證原件。
(三)待遇核定及發放
社保局受理后將進行費用審核及待遇核定,無特殊情況的,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將在申報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轉到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生育津貼將按用人單位意見撥付至個人或單位賬戶。
二、生育保險待遇標準
(一)生育醫療待遇
生育醫療待遇包含5次產前檢查費用(產前檢查支付范圍按省文件統一范圍執行)、終止妊娠的住院或門診費用、計劃生育醫療費用等生育相關醫療費用,經審核符合生育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其支付比例為:市內就診的,一級醫院100%、二級醫院90%、三級醫院80%;市外就診的,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70%、三級醫院60%。
(二)生育津貼待遇
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享受生育津貼假期天數計發。具體天數如下:
享受生育津貼假期天數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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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項目 |
享受條件 |
計發基數 |
假期天數 |
備注 |
順產 |
1.參保繳費滿一年,且正常參保繳費;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
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金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數。 |
98 |
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
剖腹產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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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一嬰增加)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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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未滿4月流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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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滿4月流產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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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宮內節育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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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宮內節育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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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卵管結扎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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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精管結扎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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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卵管或輸精管復通術 |
14 |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按照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繳費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繳費工資,造成職工損失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實際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全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實際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