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犯罪記錄人員: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認有罪外,其他人員均為無犯罪記錄人員。雖然曾被公安、檢察、法院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刑事措施,但法院判決無罪的,不屬于犯罪。曾被處予行政拘留、罰款、勞動教養、收容教育等行為也不屬于犯罪。無犯罪記錄證明不證明申請人是否有違法記錄。
正當申請事由: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申請事由主要有四類:一是因辦理出國(境)事務需要的。二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關于資質、資格注冊或執業,升學、服現役等以無犯罪記錄為前提的。三是從事涉及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動要求無犯罪記錄的。四是有其他正當事由,確需公安機關出具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的。 無犯罪記錄人員: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認有罪外,其他人員均為無犯罪記錄人員。雖然曾被公安、檢察、法院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刑事措施,但法院判決無罪的,不屬于犯罪。曾被處予行政拘留、罰款、勞動教養、收容教育等行為也不屬于犯罪。無犯罪記錄證明不證明申請人是否有違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