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遠市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緊緊圍繞“2019年清遠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點”和“法治公安行動計劃”,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和澳門回歸祖國20周年兩大活動安保工作,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扎實開展“粵警行動計劃”,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實施“智慧新警務”戰略,全面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各項工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治警等各項措施,全市公安機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穩步推進。
一、2019年工作基本情況
(一)堅持以打開路,嚴厲打擊各類突出違法犯罪,法治社會呈現新氣象。截至到11月底,全市共立各類刑事案件12320宗,同比下降7.17%;破案5812宗,同比上升2.81%;刑拘4120人,同比上升5.64%;逮捕2723人,同比上升6.12%。發起或參與了省廳組織的集群戰役20次,偵破了一大批涉黑惡、涉電詐、涉盜搶騙、涉黃賭毒、涉食藥環、涉網絡安全、涉命案積案等刑事案件。一是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始終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列為重大政治任務,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通過組建掃黑除惡攻堅隊和“專家組”,強化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和重大惡勢力集團案件偵辦打擊,加快線索核查,縱深推動專項斗爭。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機關打掉涉黑組織5個,打掉惡勢力犯罪集團16個,打掉惡勢力團伙57個;全市共立九類涉惡案件422宗,破案284宗,刑拘涉案嫌疑人843人,逮捕599人,接受處理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69人;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資產超10億元人民幣,查獲槍支5支;公安機關直接查處或協助紀委監委查處國家工作人員24人,查處村居“兩委”成員14人;公安機關掌握涉黑涉惡線索946條,辦結459條,線索成案數230宗。偵破了龍塘郭某“1901”涉黑專案、石角王某“8.20”涉黑專案、佛岡曾某“1905”涉黑專案、陽山成某“9.28”涉黑專案、清新陳某“1903”涉黑專案。二是深入開展“颶風2019”專項行動。堅持“人民群眾最痛恨什么犯罪就嚴打什么犯罪”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重點打擊整治涉槍爆、涉電詐、涉盜搶騙、涉黃賭毒、涉食藥環等14類突出違法犯罪的“颶風2019”專項行動,成功偵破了“颶風19號”電信網絡詐騙專案、英德3.17重大組織賣淫團伙案、連州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颶風111號”特大搶劫非法拘禁專案等一大批影響惡劣的團伙案、系列案,抓獲網上在逃人員581人(含外省市在逃人員),“云劍行動”5名部督目標逃犯全部抓獲,偵破現行命案15宗,命案積案6宗,查處三非“外國人”406人。深化全民禁毒工程,市、縣兩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禁毒工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親自督辦落實。組織開展了“禁毒2019兩打兩控”專項行動,共破獲涉毒刑事案件333宗,刑拘509人,逮捕454人,打掉涉毒團伙39個,查獲各類毒品83.87公斤,偵破9宗省級以上目標案件,查獲吸毒人員3242人,強制隔離戒毒1152人。建成省級毒品預防教育示范學校150所,提前完成了三年全民禁毒工程毒品預防教育示范學校建設任務。全市85個鄉鎮(街道)均建成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服務中心(站),配備專職工作人員920人,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執行率為98.37%;大力推進病殘吸毒人員收治醫院或收治專區建設,共收治病殘吸毒人員243人次。禁毒宣傳教育“六進”活動共開展28896場次,各級主流媒體報道我市禁毒工作共計9139次。
(二)堅持以防促安,深化社會治安隱患治理,社會治安展現新面貌。截至12月初,共接處警情639697起,其中有效警情498114起,同比下降0.37%,有效刑事警情14544起,同比下降13.25%,治安有效警情21109起,同比上升4.03%。一是強化治安防范,全面提升社會面穩控能力。夯實社會治安防控基礎建設,強化省際公安檢查站及治安卡點查控工作,完成1間困難派出所幫扶和4個派出所合成作戰室幫扶建設工作。全市3個省際公安檢查站累計出動警力15627人次,檢查過往車輛961390輛次,檢查過往人員2206766人次,查獲違法犯罪嫌疑人527人。加強社會面巡邏防控工作,共出動警力201192人次,現場處理案事件981起,救助群眾638人次,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424人。加強重點單位內部防范機制建設,審核新建、改建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范設施43家(次),對45間新建改建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含自助銀行)安全防范設施建設進行竣工驗收。加強流動人口、出租屋和寄遞物流業等重點領域管控,提前完成采集標準地址信息任務80萬條,完成核實更新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217307條,督促寄遞物流業落實3個100%制度,共檢查寄遞物流網點1158家次,接收涉港線索6條,完成核查6條。二是強化不穩定因素排查化解,嚴防發生群體性事件。建立健全涉穩不穩定因素監測預警機制和非正常上訪重點人員穩控工作聯動機制。加強嚴重障礙患者等重點人員動態管控,全市共列管穩控三級以上精神障礙患者2869人,共采集列控涉軍、涉土地、涉銀行協解等各類非正常上訪人員及肇事肇禍精神病人信息2800人次。強化輿情引導工作,共處理轉辦輿情處置信息26宗,處置社會熱點案事件7宗,推動公安信訪工作制度化、信息化、規范化建設,依法辦結群眾來信來訪事項486件,辦結率90.2%;接待群眾來訪311批529人次;全部辦結省廳交辦10件重點涉警信訪案件,辦結率100%。三是強化安全生產領域風險管控,嚴防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加強危爆物品安全監管,對危爆物品實行“生產-出廠-流通-使用-回收”全流程信息化監督。截至12月初,共排查轄區涉危爆單位1438家次,涉危爆人員4123人次,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9處,破案4宗,查獲黑火藥842.2公斤;審批爆破公司5家、爆破作業人員發證323人,審批爆炸物品購買證5515張、危爆物品運輸證17818張,準購炸藥15888.07噸、雷管252.41萬發,審批爆破作業項目62個;共懸掛張貼禁燃宣傳告示7100余份,發放宣傳單12萬余張。四是持續深化交通運輸安全專項整治。截至目前,全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458宗,死亡144人,受傷446人,經濟損失89.49萬元,同比分別下降25.53%、18.18%、33.73%和46.79%。其中較大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分別下降50%、70%。全力開展重點道路、重點車輛和重點駕駛人的隱患清零,全市三級掛牌督辦的14處隱患路段已完成8處。全市“兩客一危”重點車檢驗率、報廢率、違法處理率99.53%、99.23%、99.81%;嚴厲打擊酒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17宗,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12萬多起,其中查處涉摩涉電違法7萬多起、酒醉駕4480起(含醉駕847起)、行政拘留412人、刑事拘留958人。深化創文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實施創文交通秩序流動黃紅旗考評制度,累計走訪點位231處,視頻倒查點位420個,發現問題2230余處,整改2159處,頒發紅旗20條,黃旗16條。
(三)堅持法治建設,強力推進法治公安行動計劃,依法行政水平邁上新臺階。一是嚴把案件審核關,加強執法質量管控,提升案件質量。各級公安法制部門依照法律規定,重點對案件定性是否準確、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等與案件質量有關的事項進行審核。對重大疑難案件定性處理存在重大爭議的案件,各單位由法制部門牽頭,實行集體議案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共審核刑事拘留4120人,審核提請批準逮捕2723人,審核強制戒毒1152人,為辦理重大疑難案件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意見共計296件。二是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嚴把法律顧問入口關,擇優聘請政治素養高、職業操守好的律師為我局法律顧問。三是扎實推進執法質量考評工作。結合日常案件審核工作,加大日常考評的力度,定期組織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執法質量考評工作,并組織各被考評單位對考評結果進行整改落實。四是以考評促工作落實,發揮審核監督職能,督促指導各縣(區)局按照執法質量考評的標準開展自我批評。圍繞案管中心、執法辦案區等執法規范化建設重點工作不間斷組織專項執法檢查,對被查出問題及時通報辦案單位進行整改。督促各縣(區)局通過多形式、高標準的考評,強化對基層規范執法的監督力度,特別是加強對執法重點環節、執法安全、執法能力等工作的考評,進一步推進執法規范化水平的提高。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落實“兩統一”、受立案改革工作,大力開展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行政執法信息公示率、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率均為100%。
(四)堅持深化改革,不斷提升群眾獲得感,公安為民贏得新口碑。一是不斷深化改革,創新服務方式,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政務服務。深化行政審批改革,梳理我局政務服務事項620項,形成完整辦事指南,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對社會公開。完成了市縣兩級涉企辦事證明文件清理工作,推進行政審批和服務標準化,將行政審批時限壓減了一半左右,完善、推進出入境自助辦證區進中心社區、街道。目前全市共設置21個出入境自助辦證點,積極推進全國異地辦理出入境證件。4月1日起,出入境部門實施證件“全國通辦”,交管服務提效能。全市交警部門先后投入大量資金進行自主辦證的設備采購和窗口場地改造,其中采購34臺電子支付設備、44臺自助服務設備;整合“一窗式”業務辦理窗口41處;35項交管業務在互聯網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交管12123”手機APP最大限度拓展“指尖辦”項目,加強警企合作,推動落實4家郵政服務點、5家汽車銷售服務點為群眾提供業務辦理、一鍵繳費快捷在線服務,真正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市內16家檢測機構實現了小型客車“先發標,后審核”立等可取。深化戶籍業務改革,群眾可通過小程序在網上申請出生登記、居住登記和申換居住證等23項業務,兌現“只跑一次”的承諾。公安監管場所全面推廣使用被監管人員家屬網上寄送錢款、律師會見網上預約、家屬會見網上預約3項監所對外服務平臺,今年以來,共接受網上寄送錢款8351筆,律師會見網上預約1295次,家屬會見網上預約2064次。二是強化責任,細化分工,凝全警之力推進改革任務。深入開展“放管服”改革、“入珠融灣”“互聯網+政務服務”以及“智慧新警務”建設等工作,今年智慧新民生建設工作的15項改革任務基本完成。優化企業申報集體戶口服務,省去提供企業法人代表的身份證件,辦結時限從30個工作日縮短為15個工作日。簡化高考考生戶籍資料審核,優化高層次人才落戶服務,對符合條件人才開通綠色通道,材料齊全、信息一致,即來即辦,可通過“網上戶籍室”辦理入戶復核手續,免預約、免排隊,省內戶籍的可通過省內一站式遷移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遷戶,縮減入戶審批時限。為簡化戶籍業務辦理程序,戶籍遷移從20個工作日縮減至15個工作日,機動車業務管理窗口服務實現“一次排隊、一次受理、一次辦結”,申請材料減免,身份證明免予復印,申請表格免予填寫,對補換領駕駛證等駕管業務憑本人身份證一證即辦。
(五)堅持科技創新,推動智慧新警務建設提檔升級,執法質效實現新躍升。一是夯實數據警務基礎。積極協商全市各政企部門做好社會資源數據的采集匯聚工作,完成了社保局6.5億余條數據的初始化入庫和增量更新,及時采集自來水用戶登記和粵運數據信息的入網入庫工作。大力開展警務云平臺大數據模型的推廣應用,組織各地各警種50余名民警開展大數據建模培訓,新增各類數據模型100多個,其中智慧新管控一體化分析模型使用率達144322次,發現線索277條,查獲涉案機動車36輛,協助抓獲涉案嫌疑人291人,管控成效明顯。研發應用“情報預警實時監測模型”,發布“紅色預警和一級臨控”預警信息334條,均實現扁平化落地處置,抓獲在逃人員136人,發現嫌疑目標信息6055條,抓獲犯罪嫌疑人18人,查獲涉案車輛13臺。研發應用“人員核查系統”,對列控的涉穩人員實現100%列控管理。大力推進交警執法勤務監管平臺應用工作,上傳酒駕排查數據3.38萬宗。二是推進移動警務應用。全體民警統一配備新一代移動警務終端,大力推動省廳粵警指揮、智慧人事、云學院、粵警黨建、反詐先鋒、刑專在手、智慧治安等APP的推廣應用,研發上線推廣移動OA、清遠110移動接處警、清遠執法辦案、智慧政工服務平臺等6個移動APP,全市移動警務終端應用率已達2300萬余次,大大提升了全市公安民警現場警務執法工作效能。2月28日,110推行全市統一接處警工作,充分利用4G可視化執法記錄儀、PDT無線對講終端、移動警務終端定位信息等設備對接指揮平臺,建立全市一張圖可視化扁平化指揮體系,警力調動更加快速,警情處置更加規范、高效。三是深化指尖警務服務。報警服務更加方便快捷,開通省內微信、支付寶、頭條新聞、高德導航等門戶嵌入互聯網報警小程序,可最短時間內獲取報警地址;推廣“粵省事出入境應用”,使用率達到30%以上;交警、戶政、出入境等部門積極配合省廳完成一體機試點工作;推進12123語音服務平臺建設,共自動接聽電話8596余宗;推動落實公安部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落地。
二、2020年工作計劃
(一)繼續保持對違法犯罪活動嚴打態勢。全市公安機關偵查部門將緊緊圍繞上級和市局黨委的工作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構建打擊犯罪新機制為核心,依托“大數據”拓展應用和刑偵基礎工作兩個抓手,做強刑事技術中心、刑事情報中心、反詐中心,著力提升刑偵基礎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能力、執法辦案能力、犯罪整治防控能力、總結研究能力。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堅決掃除黃賭毒等丑惡現象。堅決打擊制假販假、走私販私、地下錢莊、“套路貸”等商業犯罪。筑牢意識形態“護城河”“防火墻”,堅決守好意識形態“南大門”。堅持依法治網,推動構建網絡綜合治理體系。
(二)深入推進智慧新警務應用。要強化移動警務終端應用,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的信息共享與協同推進機制,真正實現以協同共享為紐帶的公安大數據。建立專業人才隊伍,全面提升民警的信息化應用能力水平,全面推動警務機制變革,努力在提升公安工作整體效能和核心戰斗力上實現新突破。
(三)深入推進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要緊扣法治公安建設目標,深入推進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著力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要依法嚴厲打擊暴力襲警等違法犯罪活動,旗幟鮮明地支持民警依法履行職責,堅決維護民警的執法權威和正當權益。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檢查行為。推廣應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行政獎勵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對依法行政的指導作用,配合省開展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及應訴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匯編工作。
(四)進一步加大公安“放管服”改革力度。重點圍繞出入境管理、治安和戶籍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持續發力,不斷研究推出更多服務措施,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的公共服務,讓人民群眾有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
(五)進一步提升執法監督考核的法制化、規范化。圍繞影響群眾滿意度的執法突出問題,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倒逼民警規范執法。完善監督制度,切實加強執法監督管理,突出監督主體權責一致和監督整體效能的發揮,避免監督的隨意性和人為因素的干擾,監督職權環環相扣、互相制約。積極配合省廳推進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建立對派出所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機制。堅持“刑事偵查活動延伸到哪里,監督就要延伸到哪里”的原則,在省廳指導下創新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監督模式,將公安機關內部監督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強化執法考核結果應用,將考核評價結果與評優評先、干部選拔任用掛鉤,全面激發廣大民警干事創業的責任擔當。
(六)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打造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完善群防群治制度,實現規范化管理。繼續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化解機制,形成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互相協調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強制隔離戒毒制度和專業人員配備,構建區域分設、專業戒治、醫教并重、有效銜接的戒毒工作體系。
清遠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