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序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嚴格規范公安機關行政執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清遠市公安局行政執法免責事項適用《廣東省公安廳行政執法免處罰清單》(粵公規〔2022〕1號),現予以公告。
清遠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日
為有序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嚴格規范公安機關行政執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清遠市公安局行政執法免責事項適用《廣東省公安廳行政執法免處罰清單》(粵公規〔2022〕1號),現予以公告。
清遠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