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獎勵和保障條例》的規定,經清遠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研究,擬對清城區侯杰落水救人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現對其事跡予以公示:
經核查,2020年5月17日11時許,李某江(一家3人)和侯杰(一家4人)兩個家庭共7人各駕駛一輛車從廣州市花都區來到清遠市清城區石角鎮界牌村委會長龍村基圍北江河邊的沙灘游玩。期間,李某江、李某兩父子在北江河游泳時發生溺水,李某江向岸上的妻子張某大聲呼救,張某聽到呼救后大聲向附近河邊游泳的侯杰求救,侯杰奮不顧身下水對李某江、李某進行施救,因體力不支,施救未成功。最后侯杰、李某江及李某三人在北江河溺亡。
本次公示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11月20日結束。公示期間,請廣大群眾進行監督評議。如有意見建議,請在規定的時間內,來訪、來函、來電反映。
聯系人:黎世真、謝毅智,聯系電話(傳真):3463512。
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方正三街清遠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
清遠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