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清遠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規定,現就將筆試成績、進入面試對象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查詢。
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0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1: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清遠市公安局2號大院二樓會議室(地址:清遠市清城區人民二路110號 清遠市交警支隊)。
(三)需要提交資料
1. 現場提交《報名登記表》(A4紙,必須雙面打印并由本人簽名);
2.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報告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3.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復審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資料復印件按照順序裝訂。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確實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為遞交復審材料;提交復審材料人員必須憑“粵康碼或穗康碼”及身份證參加資格復審。
2.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證件(證明)不齊全且不能按時補齊或與報考資格不符,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不列為面試對象。
3.凡符合條件的,現場發放面試通知。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并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
4.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清遠市公安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