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改善清遠市清城區(qū)道路交通環(huán)境,進一步規(guī)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相關要求,對清城區(qū)升平街單向交通組織進行調(diào)整,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diào)整升平街單向交通組織
(一)具體路段:升平街連江路路口至北江二路路口路段。
(二)管理措施:升平街原實施由北往南方向單向通行,現(xiàn)調(diào)整為由南往北方向單向通行,即允許機動車由升平街連江路路口駛入,由南往北方向單向通行;禁止機動車從升平街北江二路路口駛入,由北往南方向通行。
二、實施時間和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后實施。分局交警部門將加強管理,對違反禁令標志、標線指示逆向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依照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指示通行,共同維護清城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