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三舊建用字〔2024〕3號
佛岡縣人民政府:
《關于佛岡縣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限公司“三舊”改造項目完善國有土地轉用手續的請示》(佛自然資請〔2024〕25 號 )及相關材料已通過審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廣東省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 279 號)第十七條等有關規定, 并報經清遠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佛岡縣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限公司“三舊”改造項目涉及國有土地完善轉用手續,項目位于清遠市佛岡縣湯塘鎮升平村,需完善國有土地轉用手續3.1102公頃。
二、請你縣人民政府按照省“三舊”改造政策要求供應土地,并組織改造主體按照經批準的改造方案實施改造。該宗用地在詳細規劃中安排為物流倉儲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上述規劃安排相符合。有關工業項目必須符合安全、環保、效益三條底線。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此復。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