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建用字〔2021〕32號
英德市人民政府:
經你市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批英德市2019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英自然資字〔2020〕410號)收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同意你市將英德市人民政府屬下的國有農用地0.5061公頃(園地0.506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上述土地(合0.5061公頃)經完善相關手續后依照規劃安排作為英德市城鎮建設用地。
二、該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鄉建設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擬建項目應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并辦理有關手續。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你市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依照有關規定發布公告,保障相關土地權利人的知情權。
五、具體項目供地情況須按規定報備。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