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碧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清遠市碧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關于召開碧桂園燕湖里花園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項目聽證會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條有關規定,我局定于2023年1月13日就碧桂園燕湖里花園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規劃許可事項舉行聽證會,現將聽證會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3時
二、聽證會地點:清城區人民二路市交通大樓五樓會議室
三、聽證事由:碧桂園燕湖里花園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規劃許可事項
四、經我局指定,聽證主持人為我局政策法規科辛琦同志,聽證員為我局政策法規科謝少平同志,記錄員為我局政策法規科張文俊同志。相關權益人如果認為上述聽證人員可能影響對案件的公正聽證,可書面說明理由,于收到本通知后至聽證會開始前,申請其回避。聽證主持人的回避,由本局決定,記錄員的回避由聽證主持人決定。
五、鑒于相關利害關系人人數較多,要求通過推舉或抽簽等方式確定參加聽證的代表(不超過2名)作為聽證陳述人。如通過推舉方式確定聽證代表的,請于2023年1月12日前將聽證代表具體名單及相關推舉人簽名確認聽證代表的委托書提交我局。如無法通過推舉方式確定聽證代表的,我局將于聽證會前組織由申請參加聽證的利害關系人抽簽確定聽證代表。
聽證陳述人屆時需向我局提供居民授權委托代理書,并提供房產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聽證旁聽人需向我局提供房產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聽證陳述人應圍繞主題積極準備陳述材料、證據等,并應在聽證會前充分征求、綜合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以保證聽證的順利進行。
七、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參加聽證會,或者未經聽證主持人批準中途退出聽證會場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八、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證本次聽證的安全、有序,特提出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參會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措施,聽證期間全程佩戴口罩,自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
(二)參會人員須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到達進入聽證場所應按要求主動配合做好體溫監測、出示健康碼、提供72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當天抗原檢測陰性證明。
(三)參會人員在聽證過程中,如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癥狀,應當及時上報,以便及時做出處理。
(四)存在以下情況的人員不予參加聽證:
1.仍在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期的抗原或核酸檢測陽性人員;
2.有發熱、干咳、乏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癥狀,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風險的人員;
特此通知。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1月6日
(聯系人:張先生 電話:338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