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資空間規發〔2020〕2號
英德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報來《關于請求審批<英德市橋頭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橋頭居委會)>的請示》(英自然資字〔2020〕79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現批復如下:
原則同意《英德市橋頭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橋頭居委會)》。
本方案擬使用英德市橋頭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0.6371公頃,并同時調整橋頭鎮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調入地塊包括1個地塊,位于橋頭鎮橋頭居委會內,總面積0.6371公頃。其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0.0378公頃(含耕地0.0351公頃)、未利用地0.5993公頃。調出地塊包括1個地塊,位于橋頭鎮橋頭居委會內,土地規劃用途為城鄉建設用地,總面積0.6371公頃。其土地利用現狀全為農用地(均為耕地)。
請你局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及備案工作,在省自然資源廳未予以備案通過并更新數據庫前,不得使用該方案涉及的有條件建設區。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