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步步高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
我局與你方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宗地位于清遠市新城小市橋南路4號,面積為686.86平方米的土地,合同編號為441801-2010-000121,電子監管為4418002010B01160,土地用途為商務金融用地,約定(規定)動工時間為2010年12月31日前。經核查,目前該宗地尚未開發建設。
上述宗地存在超過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情況,我局已向你方送達了《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文號清閑置發〔2023〕32號)。根據調查結果和《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及《清遠市閑置土地處置實施辦法》(清自然資規字〔2021〕7號)的相關規定,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整合開發建設且合并開發的另三宗土地未明確規劃條件問題導致未能如期開發建設,屬于政府原因,應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和及《清遠市閑置土地處置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特此告知。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12月14日
(聯系人:阮女士,聯系電話:0763-338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