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劃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為科學調控土地市場,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積極發揮計劃引導作用,切實加強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管理,依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和省國土資源廳、縣人民政府對2014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工作的部署,結合《陽山縣城市總體規劃》、《陽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參考上年度供地情況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計劃。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堅持總量適中、內部均衡、統籌兼顧、重點保障的原則方法,合理調配各類用地供應指標。指導性與指令性相結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設項目用地需求,促進節約集約高效用地,促進我縣經濟又快又好發展。
三、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2014年度本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99.7公頃。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2014年度本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5.2公頃;工礦倉儲用地48.6公頃;住宅用地20.5公頃(其中廉租房用地0.5公頃,經濟適用房14公頃、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6公頃,存量為4.5公頃,增量為16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2.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7公頃,特殊用地5.8公頃。
四、政策導向與執行標準
(一)堅持計劃控制引導,統一有序、規范供應。本年度各類建設項目用地供應,必須嚴格按照《陽山縣2014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確定的控制指標實施。
(二)認真落實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重點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應,著力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類用地”達到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標準,同時全面保障各鄉鎮下山移民安置用地和縣城征地拆遷回遷小區用地供應。
(三)突出經濟發展支撐項目用地服務,充分保障招商引資、國家、省及縣重點工程項目和優勢產業用地需求。工礦倉儲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交通運輸用地、特殊用地均實行指導性計劃控制,根據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應,不確定具體指標。鄉鎮建設項目用地計劃指標按照實際需要機動安排。
(四)嚴格遵行土地供應方式程序。對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和新增工業用地(不含原地內改擴建)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有償供地,統一在土地市場公開進行。擴大有償使用范圍,積極推進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
(五)堅持科學發展觀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建設項目用地鼓勵利用存量,嚴格控制增量,提倡和推廣工業用地項目多層標準廠房建設。
(六)嚴格按照各工業園區、開發小區功能定位、產業政策和主導發展方向,優先安排工業建設項目用地供應,從嚴從緊控制開發區內經營性房地產開發用地總量,防止擠占工業項目用地指標。
五、計劃實施保障
(一)積極強化措施,確保供地服務效率質量。計劃實施過程中,把握全面,突出重點,強化服務,保障供應,對年度重點大項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蹤服務,全程保障,切實滿足項目建設用地需求。
(二)加強協調配合,保證計劃指標有效落實。縣國土資源、規劃、房產等相關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共同組織做好建設項目用地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積極配合做好計劃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