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資告〔2023〕3號
廣州市廣百物流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經清遠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法收回廣州市廣百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不動產權證號為粵(2021)清遠市不動產權第0085710號中515.04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具體收回面積、界址以宗地紅線圖為準),具體收回和補償工作由清遠市土地開發儲備局依法負責落實。
依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規定,上述涉及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在收到清遠市土地開發儲備局擬定的收回補償方案后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