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儲備局:
貴局發來《關于要求出具掛牌出讓441802005003GB01250地塊等6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審查意見的函》(清土儲函〔2021〕348號)收悉,經市建設用地審批(審核)委員會集體決策,并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清府函〔2021〕143號),現我局意見如下:
一、同意將位于新城東19號區人民路,不動產單元號為441802005005GB00985、面積為7677.66平方米(具體界址、面積以用地平面圖為準)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掛牌出讓。
二、地塊掛牌出讓起始價為4110萬元,競買保證金為1000萬元,競價階梯為50萬元/次(本次掛牌出讓不設底價)。
三、請將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清遠市清城區441802005005GB00985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審批稿)以及本審查意見的具體內容列入在制作、公布的掛牌出讓交易文件中。
四、請按照有關規定程序和保密制度,委托清遠市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
附件:441802005005GB00985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樣本 (1).wps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