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擬舉行清遠市區集體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制訂成果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舉行,時間半天。
二、地點:清遠市人民二路交通大廈5樓會議室。
三、人員:本市相關職能部門代表、土地估價中介機構代表、企業代表以及公民等。
四、聽證主持人: 辛琦 政策法規科
聽證員:歐智勇 政策法規科
謝少平 政策法規科
記錄員:張 韜 開發利用科
五、申請:擬參加本次聽證會的申請人,請如實填寫《參加清遠市區集體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制訂成果聽證會申請表》(詳見附件),并于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前向市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發送到郵箱:qykfly@163.com(聯系人:鄧桂梅,聯系電話:3364198)。
六、聽證會須知
1.申請人應熟悉基準地價相關情況,關注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我局將根據申請情況,在聽證會前確定參加聽證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代理人,發放《參加清遠市區集體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制訂成果聽證會申請表》及相關材料。
2.參加聽證會的代表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本次制定清遠市區集體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和實用性等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
3.聽證參加人員應當遵守聽證會會場秩序,不得鼓掌、喧嘩、哄鬧和實施其它妨礙聽證活動的行為。
4.聽證參加人發言、陳述、質證和辯論,須經聽證主持人許可。
5.經批準后的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如實反映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對聽證內容的意見和建議。
6.聽證會上提供的材料僅供聽證代表發表意見時參考,會后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參加清遠市區集體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制訂成果聽證會申請表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5月29日
參加清遠市區集體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制訂成果聽證會申請表
(編號: )
填表說明:
1、本表僅供申請參加2020年6月30日舉行的清遠市區集體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制訂成果聽證會使用。
2、在提交本申請表時,申請人應提供身份證件原件核對。
3、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聽證機關有權根據申請情況,確定參加聽證會代表,聽證會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