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城鄉規劃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批復2017年度市級部門決算的通知》(清財辦〔2018〕27號)文件精神,對我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進行說明。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城鄉規劃、城鄉勘察測量和城鄉規劃設計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擬訂我市有關規范性文件和年度計劃并指導監督實施,參與研究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二)組織編制我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園林和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地區的城市設計,牽頭組織編制或協調城市各專項規劃,負責審校上報縣(市、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和中心鎮總體規劃,參與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項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三)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四)審核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核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圖,核發各類《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負責市規劃區內鎮(街)、村莊規劃管理工作,依照法律、法規審批市規劃區內鎮(街)、村莊規劃,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并對鎮(鄉)、村莊建設實施規劃管理。
(六)負責各項建設工程的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七)組織編制清遠市規劃區內戶外廣告專項規劃及有關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負責城市景觀環境(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城市燈光及其他構筑物等)的規劃管理。
(八)負責城鄉規劃勘察測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行業監督管理和本市城鄉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負責本市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檔案的收集、保存、查詢等管理工作。
(九)監督檢查規劃區內城鄉規劃的執行,依法制止、糾正或撤銷違反城鄉規劃和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章搭建行為。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本級預算,無下屬單位預算。原因是我局和下屬單位同為清遠市財政局的一級預算單位,款項由市財政局直接撥付。
(二) 設6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行政審批科、規劃編制科、城鄉規劃科、規劃技術科、法規監察科。我局有行政編制37名,年底實有在職人員37人,退休人員17人。
三、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一)2017年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1.我局2017年度收入總計3950.39萬元,比2016年度減少3020.79萬元,下降43.33%;支出總計 3960.41萬元,比2016年度減少3013.11萬元,下降43.21%。2017年我局收入支出總額減少較大的原因是:2016年度我局支付降容損失補償費金額2501.51萬元,2017年由市財政局統籌支付。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1161.75萬元,比年初預算1136.2萬元(其中本年度預算959.74萬元,2016年結轉專項經費176.46萬元)增加25.55萬元,增長2.25%;本年支出1171.76萬元,比年初預算1136.2萬元(其中本年度預算959.74萬元,2016年結轉專項經費176.46萬元)增加35.56萬元,增長3.13 %。
3.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本年收入2784.16萬元,比年初預算2785萬元減少0.84萬元,下降0.03%;本年支出2784.16萬元,比年初預算2785萬元減少0.84萬元,下降0.03%。
(二) “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合計30.86萬元,比2016年14.79萬元增加16.07萬元,上升108.65%;比2017年預算8.5萬元增加22.36萬元,增長263.06%。其中:
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22.36萬元,比2016年6.29萬元相比增加16.07萬元;比2016年預算0萬元增加22.36萬元。增加原因:1.市政府組團我局派1人參加赴德國、奧地利、西班牙的城建交流,費用8.59萬元。主要學習國外先進的立體交通建設和體育館建設運營的經驗,加快我市綜合交通和體育場館建設,對接長隆項目的發展。 2.我局派1人參加清遠市職教基地友好訪問團出訪英國、德國和意大利,天數10天,費用7.39萬元。出訪目的:學習集約利用土地、大學城區建設及城市規劃與產城融合等做法和經驗。 3.我局派1人參加農村土地整理訪問交流團赴德國開展農業訪問,天數5天,費用6.38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費為0萬元,比2016年減少0萬元;比2017年預算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與2016年支出持平;與2017年預算持平。
公務接待費3.5萬元(共49批次,437人次),與2016年支出持平;與2017年預算持平。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0.04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115.85萬元增加14.19萬元,上升12.25%。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我局增加了3個公務員編制,新調入3名公務員。
(四)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為3012.8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001.81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實有車輛1輛,是一般公務用車;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六)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部門組織對59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2784.16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主要項目績效自評情況:由市財政局聘請廣州市中大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對59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進行績效評價,綜合得分滿分100分,評價得分79分。
四、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是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用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工會經費、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費以及其他支出等。
清遠市城鄉規劃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