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情況說明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批復2017年度市級部門決算的通知》(清財辦〔2018〕27號)文件精神,對我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進行說明。
一、部門職能。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為正科級行政機關。其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城鄉規劃、城鄉勘察測量和城鄉規劃設計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建設項目用地選址,按程序報批后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管轄范圍內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層次規劃的審批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組織轄區內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及違法建設案件定性工作。
二、機構設置。根據清機編辦〔2013〕68號文,核定行政執法編制五名,行政編制五名。我分局為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派出機構,無內設機構編制,按工作職能分設綜合辦、審批組、規劃編制室、窗口。
三、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2017年度總收入328.2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0.8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5.2萬元,增長10.43%;其他收入167.4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14.37萬元,降低40.59%。
(二)2017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2017年度總支出329.22萬元,其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89萬元,占0.88%;城鄉社區支出307.44萬元,占93.38%;住房保障支出16.80萬元,占5.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9,占0.63%。
其中醫療支出與計劃生育支出2.89萬元、與上年決算數一致,城鄉社區支出307.4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05.37萬元、降低25.53%,住房保障支出16.80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1.08萬元,增長6.87%。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60.8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0.8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7.30萬元,降低4.34%;主要原因是本年縮緊預算開支;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年初預算數0.00萬元。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60.89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89萬元,占1.80%;城鄉社區支出139.11萬元,占86.46%;住房保障支出16.80萬元,占10.4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9元,占1.3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0.8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7.30萬元,降低4.34%;主要原因是本年降低了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人員經費114.7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29.1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資本性支出,委托業務項目費17.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萬元,年初預算數0.00萬元。
五、關于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80萬元,支出決算為9.51萬元,超出預算的250.2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8.6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0.91萬元,完成預算的32.5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數超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呈批表辦文編號秘五(呈)20041-2《關于赴德國、西班牙城建交流的請示》、清遠市城鄉規劃局《關于赴德國、西班牙城建交流的請示》(清規〔2016〕103號),2017年發生了因公出國(境)費支出為8.60萬元。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6年度增加7.53萬元,增加380.3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數減少1.07萬元,降低54.04%;公務接待費支出為零,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決算數增加8.60元,增長100%。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6年度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呈批表辦文編號秘五(呈)20041-2《關于赴德國、西班牙城建交流的請示》、清遠市城鄉規劃局《關于赴德國、西班牙城建交流的請示》(清規〔2016〕103號),2017年發生了因公出國(境)費支出為8.60萬元。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團組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0個,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1個;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1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保有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3)公務接待情況:本年度本單位使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次,共0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17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減少3.43萬元,降低10.52%。主要原因是:我分局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節約成本,對各項支出從嚴審批。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0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是一般公務用車,沒有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九、關于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清遠市城鄉規劃局清新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元。
十、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2017年我分局沒有項目支出,沒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一、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是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用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