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國土資函〔2018〕1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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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娟芬代表:您好!
?您在市政協七屆會議上提出的《關于請求上級幫助解決連山建設(項目)落地難的提案》(第20180315號)已由會議提案組交由我局牽頭辦理。首先感謝您對連山縣經濟建設發展的關注,針對您提案中涉及的建議和意見,我們積極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環境保護局、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等認真研究。現根據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和連山縣實際,對提案涉及的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建議中指出由于受到生態嚴控區面積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足、水田指標少等造成連山縣建設項目落地難的困境,建議通過合理調整生態嚴控區范圍、增加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用地指標、水田指標政策支持等方面幫助連山縣解決項目落地難問題。您提的建議非常具有針對性,也是市各職能部門和連山縣政府需著重考慮和共同努力的方向。
一、合理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生態嚴控區是《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綱要(2006-2020年)》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其調整、修改須經省人大或省政府批準。連山縣作為生態嚴控重點區域,與主體功能區定位相符,對于國家、省重點的環保、水利、交通、油氣管道、輸變電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確需調整或穿越生態嚴控區,是可按相關要求和程序申請調整的。
目前,市環保部門聯同市發改部門正在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按照省環保廳下發的紅線格局,連山縣生態保護紅線范圍達到702.54平方公里,比例占縣域面積的57.6%。為盡可能保障連山縣地方經濟發展,現編制的《清遠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中,連山縣生態保護紅線范圍縮減為515.5平方公里,比例占縣域面積下降到42.27%。
二、科學安排建設用地規模
去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時,對全市各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了評估,連山縣的已使用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與本輪規劃下達的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占比較低,使用率僅為30%,遠遠低于全市平均使用率57%的水平。故在調整完善時省追加的規模重點用于保障了南部重點發展區域,僅追加了連山縣818畝,但追加規模數量在連陽四縣僅次于陽山縣,也是充分考慮了連陽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在規模下達時對連山縣進行重點照顧。本輪規劃實施期限已不足三年,連山縣尚剩余約2000畝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今后,我局亦將加強指導連山縣國土部門用足用好剩余建設用地規模,確保滿足急需建設項目用地需求。同時,下一輪規劃修編將至,界時視乎連山縣實際情況,在規模下達時可考慮予以適當傾斜。
三、努力解決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問題
受省相關政策限制,今后用地報批工作越發困難,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解決連山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問題:一是在用地計劃指標下達方面,對連山縣納入市重點項目計劃急需用地指標的項目,按照“三保一顧”和輕重緩急原則,我局會同市發改局進行協調安排。二是積極協助連山縣精準扶貧項目報批用地。按照今年省關于精準扶貧指標的最新要求,精準扶貧不再下達至各地市,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管理。涉及到精準扶貧項目,提供扶貧主管部門意見后,可直接上報省國土資源廳扣減。三是在水田指標墾造和使用上積極向省爭取政策支持。由于清遠市內多為貧困山區、經濟欠發達地區,墾造水田選址立項難問題我局已多次向省國土資源廳反饋,截至目前亦未能得到完美解決方案。于5月下旬,市委、市政府及我局主要領導向省國土資源廳尋求解決辦法,我市已完成工程招投標的墾造水田項目可繼續開展,但必須在2018年內通過市級驗收,我局將加強指導督促連山縣國土部門加快推進墾造水田工作,確保已開展墾造水田項目在今年年底順利通過驗收入庫,保障連山縣項目建設所需水田指標。
????再次誠摯感謝您提出的寶貴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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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