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國土資函〔2017〕102號
市農業局:
民革清遠市基層委員會提出的《關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速推進我市鄉村旅游產業發展的建議》(立案號:20170010號)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設施農業用地手續的辦理
????為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已簡化設施農用地報批手續,現代農業發展所需的生產設施、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可通過在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部門辦理施設農用地備案的方式來解決,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且縣級國土資源、農業部門應在15個工作日內明確備案核實情況。設施建設應盡量利用荒山荒坡、灘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空閑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不得占用基本農田。確需占用耕地的,應盡量占用劣質耕地,避免濫占優質耕地,同時通過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等工程技術等措施,盡量減少對耕作層的破壞。?
二、關于休閑農業涉及建設用地手續的辦理
目前,我市已將建設用地規模下達各縣(市、區),市級未預留規模,優質休閑農業項目如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由各縣(市、區)統籌安排,盡快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方案,如清城區就已制定初步方案,對江涉村醇鄉葡萄合作社、花卉小鎮等若干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項目安排用地規模;而對于符合土地規劃的休閑農業項目,則應按照項目建設時序,及時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后即可使用。同時鼓勵各地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優化農村建設用地布局,建設休閑農業設施。
專此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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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