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國土資利用函〔2018〕2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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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
市政協七次會議發來蔡科友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市全域旅游發展的建議》(提案號:第20180326號)收悉。該提案由你局主辦,我局會辦。經研究,我局會辦意見如下:
?一、積極配合做好旅游發展規劃。
???一是指導旅游項目合理選址,做好建設項目與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的銜接工作,引導旅游項目建設用地科學合理選址,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盡量使用山坡地、未利用地或存量建設用地;二是在建設用地總量不突破、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配合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全域旅游發展規劃銜接工作;三是待省國土資源廳實施出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若干措施》后,農村新產業新業態項目可使用預留建設用地總規模,有效增加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旅游項目規劃彈性。
二、多途徑保障旅游項目用地指標。
一是省指標專項保障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項目,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以及《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做好用地計劃指標使用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49號),對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專項計劃指標由省單列保障。對屬于休閑農業、鄉村旅游、體驗農業和創意農業等類別的農村新產業新業態項目,經市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具說明認定后,該類項目在進行報批用地時直接由省予以核銷。二是市縣級指標傾斜保障優質旅游項目,對于非農村新產業新業態類型的旅游項目,根據投資強度和項目規模,由市級或縣級指標傾斜保障,同時鼓勵使用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或復墾指標解決用地。
????三、完善優化旅游用地的用地報批及土地供應機制。
一是加快旅游用地的用地報批工作,我市今年2月8日起承接省管權限建設用地審批(審核)職權,對同時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的旅游項目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審批,市國土資源局履行審核職權,并建立了林地、社會保障審核與用地審批同步受理的工作機制,有效提高了旅游項目用地報批工作;二是積極保障旅游業用地供應,參照《關于加強旅游產業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4〕63號)、《關于支持旅游業發展用地政策的意見》(國土資規〔2015〕10號),鼓勵各縣(市、區)實行旅游產業用地的彈性出讓年期制度,探索采取租賃、作價入股方式有償供應土地,進一步創新探索旅游產業用地供地方式。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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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