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國土資利用函〔2018〕2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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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麗瓊委員:
您在市政協七屆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大對清華園用地報批傾斜力度的提案(第20180148號)收悉,經綜合英德市人民政府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我局及英德市人民政府都高度重視您提出的建議,針對建議中提及清華園在用地規模、用地指標、水田指標等各方面都存在缺口的問題,我局及英德市政府積極商討解決方法。
二、我市的年度指標計劃的制作按照《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分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清府辦〔2016〕24號)要求,一部分由市政府統籌安排,一部分下達至各縣(市、區)自行安排。用地指標的分配遵循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三保兩兼顧”原則,專項分配用于保障市重點項目、重點區域、重點民生等用地需求,兼顧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及違法用地。
近三年來,省下達我市的用地指標呈逐年下降的趨勢。且從2018年起,遵照《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18號)的要求,省僅下達重大平臺、省級產業轉移園、扶持指標。不再專項下達其他專項指標。
三、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期間對存量建設用地情況摸查,清華園2017-2020年有8000畝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尚未使用,我局將加強督促英德市國土部門,積極協助清華園盤活園區內存量建設用地規模,優先保障急需落地建設的項目用地需求,確保在規劃期內(2020年前)用足用好剩余的8000畝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對于用地指標缺口問題,首先我局將積極向省國土資源廳申請爭取下達省級產業轉移園專項指標;其次我局將積極協調英德市人民政府安排園區急需指標的項目;最后如果碰到特殊項目迫切急需用地指標的,可通過經信部門或者英德市政府專項向市政府申請。
水田指標方面由于我市所有水田已全部被省統籌安排使用,我局將積極向省國土資源廳反映,爭取早日解決的水田指標問題。
四、今年2月8日,省人民政府將省管權限建設用地審批(審核)職權(簡稱“批地權”)委托下放給12個地級市行使。我市是獲得省級“批地權”的地級市之一。在承接省級權限下放后,我局制定了《清遠市承接省管權限建設用地審批(審核)工作方案》,明確了各級政府、各級部門的相關責任和工作職能。同時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前置條件,實現了林業、社保并聯審批,用地報批審批提速了30%以上。
下一步我局將積極協調各縣(市、區)國土部門,繼續提高效率、優化服務,不斷深化國土資源領域“放管服”改革,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用地保障。
誠摯感謝您對我市國土工作的關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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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