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國土資發〔2014〕83號
清遠市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驗收工作細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分局)、財政局、農業局:
為加強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驗收管理(以下簡稱“項目”),明確驗收職責,規范驗收行為,提高驗收效率,確保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的數量和質量,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廣東省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驗收規程(試行)》以及《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標準》(TD/T1033-2012)等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我市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標準基本農田驗收工作構成及模式
(一)驗收工作的構成。高標準基本農田驗收工作由單項工程驗收、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構成。其中單項工程驗收由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并依據單項工程建設進展情況而逐次開展;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由縣、市級行政主管部門主導,在項目全面竣工后由下往上逐級進行。
(二)驗收工作的實施模式。項目驗收工作采取驗收組方式進行,實行“誰驗收、誰簽名、誰負責”原則,強化驗收組織單位責任,落實驗收工作人員職責,同時要按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驗收,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增強服務意識。
二、驗收機構組成方式
單項工程驗收組由項目建設單位及相關技術人員組成,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相關負責人擔任,驗收組人數為3人及以上的單數。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工作分別由縣、市級驗收小組承擔,驗收組長由對應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擔任,驗收組成員主要由國土、農業、財政等部門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共同組成。其中建設項目屬國土部門主導的,驗收工作由國土部門牽頭聯合農業、財政部門共同完成,驗收組成員:國土不低于3名、農業不低于2名、財政不低于1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不低于3名;建設項目屬農業部門主導的,驗收工作由農業部門牽頭聯合國土、財政部門共同完成,驗收組成員:農業不低于3名、國土不低于2名、財政不低于1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不低于3名。
三、驗收主管部門分工
(一)縣級部門分工。
1.縣級國土、農業部門職責。屬國土部門負責的項目,由縣級國土部門牽頭會同同級農業、財政部門對項目計劃任務完成情況、項目建設面積和工程質量情況、耕地質量評價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實施管理情況、管護情況等進行全面驗收,并牽頭聯合出具縣級驗收報告及申請市級驗收請示。農業負責的項目,由縣級農業部門牽頭會同同級國土、財政部門對項目計劃任務完成情況、項目建設面積和工程質量情況、耕地質量評價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實施管理情況、管護情況等進行全面驗收,并牽頭聯合出具縣級驗收報告及申請市級驗收請示。
2.縣級財政部門職責。協助縣級國土或農業部門進行項目工程驗收。主導審核項目資金收支情況、投資預期效益情況、竣工財務決算情況、審計情況。負責項目工程竣工資金結算,根據市級相關工程復核機構認定的竣工工程量,委托有工程造價結算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工程竣工價款結算(所發生的審核費用由縣級高標工作經費解決)。出具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審核結論。
(二)市級部門分工。
1.市級國土、農業部門職責。屬國土部門負責的項目,由市級國土部門牽頭會同同級農業、財政部門,對項目完成建設面積、耕地質量、項目管護責任主體落實等進行全面驗收,對項目工程的數量及質量進行檢查,并牽頭聯合出具竣工工程驗收意見及項目驗收確認函。屬農業部門負責的項目,由市級農業部門牽頭會同同級國土、財政部門對項目完成建設面積、耕地質量、項目管護責任主體落實等進行全面驗收,對項目工程的數量及質量進行檢查,并牽頭聯合出具竣工工程驗收意見及項目驗收確認函。
2.市級財政部門職責。協助市級國土或農業部門進行項目工程驗收。審核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工程資金結算的合理性及準確性,主要包括資金預算及執行情況、資金管理及撥付審批情況、資金收支情況、工程結算情況和竣工決算及審計情況等方面。
四、驗收工作步驟及材料要求
(一)單項工程驗收。單項工程一般指獨立的生產道、獨立的溝渠和竣工后可獨立發揮功能的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凡有單項工程竣工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驗收組進行單項工程驗收,其驗收成果作為縣級主管部門審核工程進度款申請的參考依據及縣級初驗備查材料。單項工程驗收方法主要是對照所驗收單項工程的各項設計指標要求,采用現場量、測等技術手段和查看專項質量檢測報告等方法,逐項驗收評定單項工程的完成質量,將驗收結果認真詳實填寫到單項工程驗收表(格式見附件1),驗收結論必須通過驗收組全部人員簽名同意。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對項目內所有的單項工程組織驗收,未驗收的單項工程不得進入下一階段的驗收程序,不得列入工程結算范疇。
(二)項目初驗的材料準備。按照有關規定,項目初驗前,項目工程建設內容須按經批準的規劃設計全部完成并通過單項工程驗收,此外,項目建設單位還需組織完成以下準備工作:
1.工程質量監理部門須及時出具項目質量監理報告。
2.委托有耕地質量等級評估業績的單位對項目區的耕地質量等級進行綜合評估,測定項目建設后耕地質量提升情況并出具耕地質量等級監測報告。
3.項目建設單位必須聘請有資質的測繪單位,以原有項目實測圖為底圖采用修測或補測的方式對項目所有的單項工程建設內容進行工程定位復測,按照統一的制圖圖例規范編制項目竣工圖(成圖比例與項目規劃圖一致,項目規模≤3000畝的,比例尺為1:2000,項目規模﹥3000畝的,比例尺為1:5000),確保竣工工程與實地相一致,另外,上圖工程需認真核查,禁止將其他部門已建設工程納入統計,凡有發現者,按虛套資金情況處理。
4.委托有竣工資料編制業績的單位及時編制竣工報告、項目工程量完成明細表、項目建設情況表、項目資金收支情況表、項目投資預期效益表、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現狀標準分幅圖及地類表、土地利用結構情況變化表及項目(初步)財務決算報告等相關材料,另外,收集、梳理及歸檔項目初驗備查材料并裝訂成冊。
5.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根據竣工測量數據及單項工程驗收數據及時編制項目工程竣工結算書。
6.委托有財務審計資質的單位編制項目審計報告。(備注:為減輕相關竣工資料重復修改工作量,在申報初步驗收及竣工工程驗收階段審計報告可暫時緩交,待工程復核及項目工程竣工價款終稿核定后再進行編制,成果資料作為核發項目驗收確認函的審核依據)。
(三)項目初步驗收。項目初驗材料準備完成后,項目建設單位應及時向縣級項目主管部門申請項目初步驗收。項目主管部門受理項目建設單位驗收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材料規范性、齊全性、數據一致性的審查工作并出具審查意見,材料審查合格的項目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初步驗收。項目初步驗收采用“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驗收”等方式對項目進行全面驗收,重點驗收項目工程建設完成數量和質量情況、耕地質量等級監測情況、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土地權屬管理情況、項目組織實施情況和執行“五項制度”情況等,對項目實施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綜合評定,按規范的格式形成項目初步驗收報告。項目初步驗收結論必須明確項目是否通過初步驗收,工作結論必須經驗收組2/3以上成員簽名同意,驗收組織單位要認真審核項目初步驗收報告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項目竣工驗收。項目竣工驗收分為竣工驗收申請、竣工工程驗收、工程復核和竣工驗收確認等四個環節,各個環節具體工作如下:
1.竣工驗收申請。項目通過初步驗收后,由縣級項目主管部門向市級項目主管部門申請項目竣工驗收。驗收材料包括:竣工驗收申請、初步驗收報告、竣工報告、監理報告、耕地質量等級監測報告、項目建設情況表、項目資金收支情況表、項目投資預期效益表、整理前土地利用現狀標準分幅圖及地類表、整理后土地利用現狀標準分幅圖及地類表、土地利用結構情況變化表、竣工圖、項目財務決算報告所有驗收材料的電子文檔等17項,其中,審計報告、工程結算書審核意見(縣級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出具)、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審核結論(縣級財政部門出具)3項材料可暫時緩交,待工程復核后再進行編制,成果資料作為核發項目驗收確認函的審核依據。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受理竣工驗收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材料齊全性的審查工作,并擬定竣工工程驗收計劃。
2.竣工工程驗收。市級驗收組采用“聽取匯報、審查材料、全面檢驗和綜合評價”等方式對申報項目進行全面驗收,主要聽取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匯報,審查項目竣工報告、初步驗收報告、財務決算報告和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等,現場查看項目區建設情況,實地抽查工程數量和質量(工程抽查率須30%以上)、檢查工程運行情況,走訪并聽取當地村民小組及農戶的意見等,綜合評價項目建設效益情況并形成項目竣工驗收意見。項目竣工驗收結論必須明確項目是否通過竣工驗收,工作結論必須經驗收組2/3以上成員簽名同意,驗收組織單位要認真審核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并加蓋單位公章。如發現項目管理混亂、工程數量不真實、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資金使用不規范、群眾反映意見強烈等現象的項目一律停止竣工驗收并責令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按程序申請驗收。
3.工程復核。根據清遠市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聯席會議決定,工程復核工作由清遠市土地整理中心負責監督管理,采取網上發布公告、部門聯合專家評選等方式,公平公正確定工程復核作業單位。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后,工程復核作業單位須按照經批準的設計要求與工程復核程序,統一對項目的新增耕地面積、完成工程的數量和質量、竣工圖與實地一致性等進行工程復核,同時對項目驗收材料的規范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審查,對工程復核成果直接負責。工程復核作業單位出具的工程復核報告及工程量復核明細表將作為工程竣工價款結算依據。
工程復核作業單位收到有關項目主管部門轉來的項目驗收材料后,首先與項目建設單位簽訂項目工程復核協議,在簽訂協議后30日內完成項目工程復核工作,相關工程復核成果經清遠市土地整理中心及項目主管部門確認后,可向相應的縣級財政部門申請收取工程復核費,費用支付不應超出經批準的相關預算。
4.竣工驗收確認。工程復核完成后,項目建設單位需完善及補辦以下相關資料:
(1)根據工程復核數據,及時修改完善項目竣工結算書。
(2)竣工結算書經縣級項目牽頭部門審核后,報送給當地縣級財政投資評審機構進行工程造價審核,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在受理評審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造價的評審并出具工程結算書審核意見。
(3)根據核定的工程結算書,項目財務決算報告進行相關內容修善。
(4)在以上3項資料基礎上,委托有財務審計資質的單位進行項目審計報告編制;
(5)縣級財政部門綜合會審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出具資金使用審核結論。
項目所有竣工驗收必報材料完善后,分別上報市國土資源、市財政、市農業部門審查,市級牽頭部門負責審查意見的收集和反饋。審查通過后,牽頭部門負責聯合行文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確認,確認函內容包括項目建設單位名稱、項目基本建設情況、驗收標準和各驗收階段的驗收意見等。項目竣工驗收確認后,縣級財政部門可進行項目工程尾款及其它費用款項尾款結算,但工程質保金除外須按合同支付。另外,項目主管單位要在7個工作日內將項目驗收信息在“農村土地整治監測監管系統”中報備,涉及新增耕地的項目還要按土地變更調查的有關規定,做好新墾耕地的圖斑變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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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