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資利用函〔2020〕4號
市財政局:
我局對清遠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第2020063號提案的會辦意見是: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應嚴格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7]2號)文件規定: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土地出讓收支全額納入市縣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收入全部繳入市縣國庫,支出一律通過市縣政府性基金預算從土地出讓收入中予以安排。各地要嚴格按規定合理安排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支出,不得隨意擴大支出范圍,確保足額支付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重點向新農村建設傾斜,適當向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傾斜。要嚴格按規定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益中計提有關資金,確保相關事業健康發展。未列入土地出讓支出預算的各類項目(含土地證手續項目),一律不得通過土地出讓收入安排支出。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7月8日
(聯系人:肖海谷,聯系電話:0763-336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