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024]25號
因村規劃需要,由于金進南已故,經金進南全體家庭關系成員協商,由金華健代其父親金進南提出,將位于清郊區石坎鎮石東村的宅基地(證號:清郊區府集建字(1989)第170100188號,土地使用者:金進南,面積:213平方米,四至為:東至空坪;南至金燦宅;西至大路;北至水田。拆除并退回村小組集體所有,由村小組另行分配他人使用,現向我中心申請注銷上述《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如對上述土地權利有主張者,請在本公告登網及張貼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持有效權屬資料向清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書面提出(地址:清新區筆架路3號清新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2樓清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清新),電話:5820322、5811073)。否則,我中心將注銷上述《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特此公告。
清遠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