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何敏因保管不善,將位于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環城中路2號新亞棕櫚園F1-F8幢地下室C074號車位的《房地產權證》遺失,證號:粵房地權證清新字第0100026939號,權利人:何敏,房屋建筑面積:34.02平方米,房屋套內面積:11.73平方米。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以本公告登網之日起該不動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何敏
申請人何敏因保管不善,將位于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環城中路2號新亞棕櫚園F1-F8幢地下室C074號車位的《房地產權證》遺失,證號:粵房地權證清新字第0100026939號,權利人:何敏,房屋建筑面積:34.02平方米,房屋套內面積:11.73平方米。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以本公告登網之日起該不動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