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國土資地籍發〔2014〕25號
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農業局、林業局:
現將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農業廳林業廳轉發《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地籍發[2014]294號)轉發給你們,請按文件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清遠市財政局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清遠市農業局
清遠市林業局
2014年12月4日